我国首部《中医药法》明起正式施行 中学西不用
国粹有了国法保障,中医药迎来新机遇。明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施行。
如何解读《中医药法》,新法究竟会老百姓看病带来什么改变?就在上周六,由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浙江省中医院举办的浙江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峰会”在杭州举行。
主办方邀请到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可冀,中国工程院院士俞梦孙,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大鹏,国医大师葛琳仪(公示),国家级名老中医王永钧、范永升、王坤根等中医药界的大咖,分享自己与中医药共同发展的历程,并由此帮助大家深入了解中医药及《中医药法》。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伟伟:
新法将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中医学习西医不用羞羞答答,西医学习中医也要理直气壮,因为这都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伟伟在解读新法时,对于其中一条做出了这样的解读。
《中医药法》第三条规定: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同时,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实际上,浙江早在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有了自己的做法: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老师为从事中医临床15年以上或为副主任中医师,学生需跟师满5年;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提供医术渊源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我省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新法中比较有“突破”的一点是:明天起,政策配套文件下发后,举办中医诊所的可直接备案,不需要审批。“当然,不需要审批不等于不需要监督,有没医师执照、诊疗范围是否超出等都将在卫生监督行政部门监督范围之内。”徐伟伟说。
省名中医研究院院长葛琳仪:
名中医们要做好“传帮带”
葛琳仪认为,中医药事业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使得她由衷地感到高兴和鼓舞。她说,浙江中医人才辈出,学术源远流长。耳熟能详的就有叶氏、魏氏、杨氏、何氏内科,余氏外科,裘氏妇科,宣氏儿科,金氏针灸,罗氏伤科,柏氏眼科,吴氏肿瘤流派等,这些流派的传承为培养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宝贵的资源。
葛琳仪倡导名中医们要积极担负起“为人师表”的责任,以培养人才为己任,充分发挥“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认真做好带教指导工作,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传授给学术继承人以及年轻一代的医师。
浙江省中医院院长毛威:
创立复合人才培养模式
建院86周年来,省中医院作为我省乃至全国中医、中西医结合领域的引领者,已先行一步。
2010年开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全国名老中医工作室项目,该院先后成立了22个名中医工作室,年轻医生们跟着老中医一边学习一边总结他们的学术经验。
目前,他们已培养出了近50位学术传承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6人,以及中青年中医骨干百余人。
杭州轻工技师学院中药班的学生,用各种中药材绘成一幅幅有趣的图画。用这种方式,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各种药材的外观性状,加深记忆。 张迪 陈梓云 陈迪 摄
中医药法为健康服务
提供中国方案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中医药法的出台和去年年初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及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这3个重要文件是中医药发展的顶层设计,也是中医药作为国家战略的一个顶层设计。
中医药的标准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中药的标准化本身,从标准的制定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有一个科学研究的过程,有标准的推广、运用、实践的过程,还有一个总结形成规范的过程。
目前,中医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各类中医药从业人员大约30万,中医医疗(含针灸)机构达8万多家。根据世卫组织统计,截至2012年,在政策法规方面,具有传统医学政策的会员国已经69个,具有监管草药的会员国为119个。
随着中医药法的实施,民间中医有望“转正”、开中医诊所更加方便、中药材质量将得到全程监管、伪专家将无处遁形……不仅将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也将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为全球健康服务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