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过日子“婚书”也重要法律保障老人须重视
济南市老龄办近几年都会组织鹊桥相亲会,去年参与的500多名中,有约100人找到心仪的另一半,其中真正领证的不足四成。
据预计,到,全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 1.18亿独居和除了有保障、服务、健康等诉求,还需要精神慰藉。对于因各种原因而独居的老年人来说,能有一个志同道合的晚年伴侣,可以极大增加幸福感。不过,很多拥有“黄昏恋”的老人,更多的是选择“搭伙过日子”而非结婚。律师建议,现在中国进入社会,独居老人。当独居老人的“黄昏恋”接近同居这一步时,一定要慎重。
未领证“黄昏恋”走到尽头
北京早年丧偶的黄姨独居多年,65岁的她在老年舞蹈班上认识老马之前,黄姨对“黄昏恋”并没有憧憬。但当性格开朗、谈吐儒雅的老马向黄姨表达爱意时,黄姨说,自己的心脏怦怦跳了两下。虽然对老马很有好感,但来自孩子的压力,让黄姨决定只是暂时与老马“搭伙过日子”,没有领取结婚证。
让黄姨意外的是,在“非婚同居”一年多之后,老马才坦白自己实际上有配偶。尽管老马对早年的包办婚姻有些不满希望与原配离婚,挽回黄姨,但这段“黄昏恋”已经走到尽头。
为什么不领证?黄姨说,主要是孩子的反对。律师表示,老马起诉离婚,意味着与原配公开破裂,还面临子女指责;老马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遭遇婚姻变故的风险;黄姨则莫名奇妙成为“小三”。
最妥当的方式是正式结婚
法律界人士建议,独居老年人在选择“黄昏恋”对象时,首先要确定对方的,避免出现非法同居的情况。在现实中,完全单身的两位老人如果选择“非婚同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官建议,在城区,“非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需要分割。而在农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分割起来更为麻烦,“非婚同居”老人出资建房要慎重。
“非婚同居”的老人,多数是因为来自子女的压力,没有走到婚姻这一步。 “非婚同居”期间的收入、出资、继承等细节,因为没有《婚姻法》保护,很容易造成纠纷。律师建议,老人共同居住前,应该首先对财产作一个明确的约定,而在继承问题上,应生前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在“非婚同居”开始前,双方老人及子女,最好坐下来一起拟定相关协议,保护。 “但这一切,其实比领结婚证复杂得多。 ”(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