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及标准

居家养老 2021-04-05 14:03www.yanglao9.com居家养老
对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市民政局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服务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需深圳市、区直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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