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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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办理入住手续前请确认养老机构的资质, 夸大的宣传和承诺不要轻信!
2、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溧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一个依托社会力量来为全市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养老机构上门。它包括服务类、老人助餐类、老人托养及老人购物类等服务项目。
溧阳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自2009年4月1日成立以来,由政府为高龄、独居、残障老人购买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涉及范围已扩展到全市各级乡镇村。更承接了市区范围内的老人自愿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市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轻松、舒适的家庭养老环境。
老年食堂于2010年1月成立,为全市老年人开启一个营养、健康、低廉、便捷的供餐中心。特别提供了爱心助餐服务,并且在15分钟步行圈内为高龄老人提供免费送餐服务,深受社区内老人欢迎。
老年托养中心于2010年6月成立,针对所有需要护理照料,难以自理,子女无能力老人建照料的立起一个设备健全、服务周到的老年托养中心。内设医疗用床、独立空调、大屏液晶彩电、电话机、洗衣机等人性化的全面配制。目前托老中心有房舍10间,床位24张。
老年用品商店为方便全市老年人面对各类需求提供一个综合型商店,主要提供居家老人所需的各类康复类器具,以及生活中所需的各类日常消耗用品,为老年人生活购物提供方便的场所。
溧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专人服务,温馨相伴,替孝顺的儿女服侍年迈的父母!让年迈的父母安享幸福的晚年”为宗旨,建立健全了覆盖全中心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强化服务管理,使各项服务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使老人及家属满意率不断提高。
一.服务范围
居家养老服务面向户籍关系在本市范围内的城乡老年居民。
二.无偿服务对象
1.溧城镇各社区内年满80周岁的三无老人。
2.本市范围内年满60周岁的一、二级重症残疾、缺乏家庭照料(无子女或子女没有照料能力)且享受低保的老年人。
3.本市无子女照顾切年满70周岁的常州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4.年满70周岁的归国华侨。
三.服务项目
以“立足社会、面向老人、专业护理”为特点,根据老人的需求设立的服务分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文化三大类,细分如买菜做饭、打扫卫生、清洗衣被、理发洗澡、陪送看病、聊天读报、康复锻炼等。
四.服务宗旨
专人服务,温馨相伴,替孝顺的儿女服侍年迈的父母!让年迈的父母安享幸福的晚年。
五.服务流程
1.依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实行“五定”服务方式:定护理员、定服务对象、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项目,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的各项服务。
3.实行信息反馈,护理员登门服务后,服务对象可随时向社区服务网点反馈护理员的服务情况。
4.实行回访制度,社区服务网点每周至少回访一次服务对象,随时监督检查护理员的服务工作。
5.实行完善有效的养老服务行业监督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实行定期检查,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和服务。
收费标准
项 目 |
收 费 标 准(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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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 位 费 |
每人600元(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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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750元(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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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 食 费 |
4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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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 费 |
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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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选 护 理 |
一级护理 |
680元 |
二级护理 |
5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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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护理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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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护理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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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备用金 |
5000元(离中心时如数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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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降温费 |
空调开放日每人每日10元(按需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