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社区发展基金主办
日前,在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社区发展基金主办、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协办、北京爱传承为老服务中心承办的“为家和谐·为爱传承”首届爱传承“遗嘱公益周”启动仪式上媒体获悉,从2016年7月9日起,凡是北京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可长期享受免费到店自书遗嘱订立服务,免费服务将由北京爱传承为老服务中心提供。作为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指定服务机构、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理事单位,位于北京朝阳区惠新北里16-5的北京爱传承为老服务中心迎来了大批免费咨询或订立遗嘱的老人。目前中心已开通多个咨询和服务窗口,老年朋友可通过中心官网www.icc365.com,或关注中心官方微信icc_365,或致电公益服务热线400-8910-999进行咨询。
在公益服务过程中,中心人员发现了一个较以往奇怪的现象,前来咨询并订立遗嘱的老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他们表示,以前一直认为独生子女不存在财产继承的麻烦,但现在不确定是否如此。
刘阿姨(化名)便是一个典型例子。她听说,独生子女如果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孩子,而在父母百年后无法继承财产。这件事在只有一个独生女儿的刘阿姨心中埋下了隐忧。咨询过程中,刘阿姨简要陈述了自己的家庭情况,刘阿姨和老伴名下有两套房,女儿已经结婚。刘阿姨和老伴的父母已经过世。
中心专业律师根据刘阿姨的实际情况分析道:首先刘阿姨不能独自处置房产,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阿姨只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
其次如果没有有效的遗嘱也没有继承公证书,刘阿姨的女儿要继承房产确实有困难,因为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她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她不能提供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放弃继承证明,就无法办理遗产继承手续。要解决此问题,以前只能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但继承权公证同样需要众多证明材料,现在老人只需要到中心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其子女就可以完全合法地继承房产。
第三,因为女儿已结婚,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她所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也有一半的继承权。
最后,中心资深律师提醒道,订立遗嘱不仅仅是为了财产按照老人的意愿分配,也是为了减少子女继承财产时产生的麻烦,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在现行相关继承法律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可以避免独生子女在财产继承时产生的诸多障碍。(陶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