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老有所为
居家养老 2022-10-21 07:59www.yanglao9.com居家养老
当地家庭养老的式微、“自助式养老院”的名存实亡以及老人抱团式取暖的出现,都在不同层面上映射着我国乡村社会的养老问题。
何以为依的拷问,逐渐成为了我国在乡村振兴发展道路上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这一社会问题之所以愈演愈烈,究其因,主要还是体现在乡村养老保险的灵活性差、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以及产业发展匮乏这三个方面。
故此,欲缓解或者解决乡村养老这一社会问题,还是需要从这三个方面的主要成因入手。
只有对症下药,才能够从根本上应对这一社会问题带来的更深更广的社会负面影响。
如此,才能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让老人真正可以在自己熟识的乡土社会中安度晚年。
增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灵活性
目前,地扪村已经基本普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适龄村民的缴纳率大概在70%左右。
新农保的缴纳额度一般都是选择当地的最低档标准,每人每年缴纳200元,政府会额外给予相应的补贴。按此缴纳标准,村民年满60岁后,每人每月得到的养老金在80元左右,尚不足百元。
就地扪村新农保的普及现状与缴纳现状来看,显然村民对于新农保的养老政策并不积极。
一方面,当地采取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正面鼓励行为并不多。
另一方面,依靠不稳定的外出务工获得主要收入来源的村民,并没有能力承担较高标准的缴费额度,故此其所获得的低廉养老金额度也无法完全支撑他们的生活花销。
由上可见,虽然我国的新农保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民 “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经济压力,但是还远远无法解决乡村的养老问题。
增强新农保制度的灵活性,变得愈发的急迫,而增强的方式,则主要可以通过增强新农保的共济性来完成。
一来,目前新农保的补贴构成,完全是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如此,不仅政府的财政压力会越来越大,新农保的构成广度与深度的后续发展也会受到限制。
另外,新农保采用县级统筹的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小了其调配的可能性。
所以在此背景下,通过增强新农保的共济性,来拓宽新农保缴费构成的多元路径以及新农保调配的广度,对于应对当下的乡村养老危机、让乡村老人能够老有所养来说,十分重要。
系统化完善乡村社区养老机制
当下,地扪的养老模式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这种模式也在渐渐朝着式微的趋势发展。
虽然,在地扪当地有所谓的“养老院”,但类似这样“完全自助式的养老院”早已经名存实亡。
毕竟,没有老人愿意搬到聚居区之外的地方生活,而且对于去世时无人知晓的担忧与焦虑,令他们更加地排斥此类养老选择。
于是,老人间抱团取暖式的养老模式开始自发形成。
然而,这种条件反射式的自救模式,并不系统,只能缓解老人彼此间的孤寂,但并不是解决家庭养老模式式微的良策。
因此,从乡村养老体系的角度来看,加快推动、完善乡村社区养老的步伐,也变得势在必行。
乡村社区养老,可充分利用乡土社会“人情”的因素,来更好地建构可持续性的乡村养老机制。
例如,在社区中,以房族为单位,形成以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为基底的群体互助性养老模式。
具体来说,房族中独立性较强的50-60岁年龄段的留守老人,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照顾比他们年纪更大的同辈或长辈。
按照这种模式进行循环,配以积时制的志愿服务体系与熟人社会以礼俗为规范的监督机制,使当地的社区养老模式得到更加可持续性的运转。
在乡村社区内部,将“老有所为”与“老有所依”相结合,就地消化与解决养老危机问题,为老人能够安度晚年提供稳固的保障。
转换精细乡村发展定向,因地制宜地发展当地产业价值观念
若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的养老危机问题,还是需要从经济层面入手。
乡村需要发展当地产业,改变因生计方式而四分五裂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养老模式再度焕发生计。
此外,应辅之以社区养老机制以及政府养老政策,使得当地老人在物质与精神上都能得到稳定的支撑与慰藉。
在之前的调研手记中,我们曾多次分析地扪的产业结构与村民的职业现状。
首先,当前的地扪没有发展任何有支柱性作用的第二、三产业,第一产业也只是作为内部消耗来进行耕耘。
再者,地扪的中青年主要劳动力的生计方式都以向外劳务输出为主,农业显然已经成为各个家庭中的副业。
所以,在此前提下,村民为了家庭生计在外奔波,家庭结构只能被迫四分五裂,留守问题必然也会存在于其间。
此时,在乡村振兴与新城镇化的双重背景之下,还是需要对当地做出精细的乡村发展定向。
同时,在县域经济体系下,甚至是更广地域的经济体系下,应因地制宜地规划当地的具体走向以及当地产业的发展方向。
通过撬动县域经济,尽可能在县域内消化当地村民的就业问题。
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不同生计形式造成的家庭结构分裂,以及随之而来的留守老人问题和乡村养老危机。
综上,通过在制度层面增强新农保政策的灵活性与共济性,在社区体系层面形成更加多元的乡村社区养老模式,在经济层面精准发展当地产业,就地解决村民的就业问题。
三管齐下,来为乡村老人的安乐,做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与依托。
何以为依的拷问,逐渐成为了我国在乡村振兴发展道路上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这一社会问题之所以愈演愈烈,究其因,主要还是体现在乡村养老保险的灵活性差、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以及产业发展匮乏这三个方面。
故此,欲缓解或者解决乡村养老这一社会问题,还是需要从这三个方面的主要成因入手。
只有对症下药,才能够从根本上应对这一社会问题带来的更深更广的社会负面影响。
如此,才能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让老人真正可以在自己熟识的乡土社会中安度晚年。
增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灵活性
目前,地扪村已经基本普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适龄村民的缴纳率大概在70%左右。
新农保的缴纳额度一般都是选择当地的最低档标准,每人每年缴纳200元,政府会额外给予相应的补贴。按此缴纳标准,村民年满60岁后,每人每月得到的养老金在80元左右,尚不足百元。
就地扪村新农保的普及现状与缴纳现状来看,显然村民对于新农保的养老政策并不积极。
一方面,当地采取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正面鼓励行为并不多。
另一方面,依靠不稳定的外出务工获得主要收入来源的村民,并没有能力承担较高标准的缴费额度,故此其所获得的低廉养老金额度也无法完全支撑他们的生活花销。
由上可见,虽然我国的新农保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民 “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经济压力,但是还远远无法解决乡村的养老问题。
增强新农保制度的灵活性,变得愈发的急迫,而增强的方式,则主要可以通过增强新农保的共济性来完成。
一来,目前新农保的补贴构成,完全是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如此,不仅政府的财政压力会越来越大,新农保的构成广度与深度的后续发展也会受到限制。
另外,新农保采用县级统筹的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小了其调配的可能性。
所以在此背景下,通过增强新农保的共济性,来拓宽新农保缴费构成的多元路径以及新农保调配的广度,对于应对当下的乡村养老危机、让乡村老人能够老有所养来说,十分重要。
系统化完善乡村社区养老机制
当下,地扪的养老模式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这种模式也在渐渐朝着式微的趋势发展。
虽然,在地扪当地有所谓的“养老院”,但类似这样“完全自助式的养老院”早已经名存实亡。
毕竟,没有老人愿意搬到聚居区之外的地方生活,而且对于去世时无人知晓的担忧与焦虑,令他们更加地排斥此类养老选择。
于是,老人间抱团取暖式的养老模式开始自发形成。
然而,这种条件反射式的自救模式,并不系统,只能缓解老人彼此间的孤寂,但并不是解决家庭养老模式式微的良策。
因此,从乡村养老体系的角度来看,加快推动、完善乡村社区养老的步伐,也变得势在必行。
乡村社区养老,可充分利用乡土社会“人情”的因素,来更好地建构可持续性的乡村养老机制。
例如,在社区中,以房族为单位,形成以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为基底的群体互助性养老模式。
具体来说,房族中独立性较强的50-60岁年龄段的留守老人,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照顾比他们年纪更大的同辈或长辈。
按照这种模式进行循环,配以积时制的志愿服务体系与熟人社会以礼俗为规范的监督机制,使当地的社区养老模式得到更加可持续性的运转。
在乡村社区内部,将“老有所为”与“老有所依”相结合,就地消化与解决养老危机问题,为老人能够安度晚年提供稳固的保障。
转换精细乡村发展定向,因地制宜地发展当地产业价值观念
若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的养老危机问题,还是需要从经济层面入手。
乡村需要发展当地产业,改变因生计方式而四分五裂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养老模式再度焕发生计。
此外,应辅之以社区养老机制以及政府养老政策,使得当地老人在物质与精神上都能得到稳定的支撑与慰藉。
在之前的调研手记中,我们曾多次分析地扪的产业结构与村民的职业现状。
首先,当前的地扪没有发展任何有支柱性作用的第二、三产业,第一产业也只是作为内部消耗来进行耕耘。
再者,地扪的中青年主要劳动力的生计方式都以向外劳务输出为主,农业显然已经成为各个家庭中的副业。
所以,在此前提下,村民为了家庭生计在外奔波,家庭结构只能被迫四分五裂,留守问题必然也会存在于其间。
此时,在乡村振兴与新城镇化的双重背景之下,还是需要对当地做出精细的乡村发展定向。
同时,在县域经济体系下,甚至是更广地域的经济体系下,应因地制宜地规划当地的具体走向以及当地产业的发展方向。
通过撬动县域经济,尽可能在县域内消化当地村民的就业问题。
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不同生计形式造成的家庭结构分裂,以及随之而来的留守老人问题和乡村养老危机。
综上,通过在制度层面增强新农保政策的灵活性与共济性,在社区体系层面形成更加多元的乡村社区养老模式,在经济层面精准发展当地产业,就地解决村民的就业问题。
三管齐下,来为乡村老人的安乐,做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与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