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能老人每月最高可领300
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持近期免冠照片(2张2寸),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低保金领取证、五保供养证、低收入证明、优抚对象等相关证明资料。
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须出具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居住证明及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什么是失能老人?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失能是指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中有五到六项“做不了”,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
可申请补贴的五类人员补贴100元/月
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
城镇“三无”对象中的失能老人
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
高龄特困失能老人(家庭收入低于西安市低收入标准,且在80岁以上的失能老人补贴300元/月
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护理补贴
批准当月就可领补贴
补贴于区县民政局批准之月起领取。
享受补贴的老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亲属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报,补贴从次月停发。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县迁移,应在迁移后30日内到户口迁出、入区县民政局办理变更手续。迁出的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
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4000元
按照西安市最新出台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后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最高可补助4000元。
其中属于新建类养老机构的,在城六区范围内,每张床位给予建设补助4000元;在城六区范围外,每张床位给予建设补助3000元;属于购买、改扩建类养老机构:在城六区范围内,每张床位给予补助1500元;在城六区范围外,每张床位给予补助1000元。
据悉,这些建设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改造,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设施设备的购置,以及其他有益于改善入住对象生活质量的项目,而不得用作养老机构行政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
据了解,西安市累计建成民营社会养老福利机构73家,年入住老人达到7万多人次。
接受失能老人养老机构可获奖励
西安市近日出台了新的《西安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运营奖励办法》,其中规定,养老机构接受一名失能老人且老人住满一月即可获得90元/人次的奖励。
以养老机构接收1名西安籍贯老人(60周岁以上)并住满1个月为1人次计算。接纳自理老人、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对于一级养老机构,分别按50元/人次、70元/人次、90元/人次进行奖励;对二级养老机构,分别按40元/人次、60元/人次、80元/人次进行奖励;对三级养老机构,分别按30元/人次、50元/人次、70元/人次进行奖励。另外,对养老机构接纳精神病人的奖励,参照半失能老人的标准执行,即7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