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红安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国庆节
为确保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调整退休人员基本,9月19日,红安县人社局联合县财政局举办了“全县退休人员基本金调整培训会”,200余名机关、的人事政工干部到会参训。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月底前兑付到位。
定额调整。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挂钩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据介绍,今年是该县第一次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第一次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脱钩,第一次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过去的调整基本退休费转变为调整基本养老金,全县有22000余名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5%。(红安县人社局 陈勇吴吉珊方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