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全部调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4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金。目前,全市各地均已完成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新增基本养老金已在9月29日前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第一次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保障了退休人员的水平在稳定中有所提高,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由于此次调待文件下发到确保调整金额9月底补发到位时间仅半个月,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极高,为将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好事办好,市社会保障事务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了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养老保险待遇处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准确把握政策要点,主动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各项工作,畅通养老金发放渠道,确保了此次新增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通过印制宣传单、电子显示屏、大厅易拉宝等宣传途径,做好上门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让群众清楚明白此次调整方式和额度。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市共涉及企业退休(退职)人员52.3万人,其中市本级涉及14.7万人,此次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58元,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184.3元(不含社区综合补贴150元),其中市本级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69元,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426.8元(不含社区综合补贴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