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上调50元
新华社长沙8月7日电(记者 谢樱)记者7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备受关注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待标准已经出台,退休人员金每月上调50元。
这是湖南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3年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此前的2005年至12年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530元增长至2135元。 据介绍,从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已于7月31前完成,待遇计(补)发时间从2017年1月1日算起。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可以通俗理解为“定额普调+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普调指的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均可享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
挂钩调整就是在普惠调整的基础上,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的特点,做到与各类退休人员原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挂钩;在适当倾斜方面,这次调整对高龄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职工等群体予以适当倾斜。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同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并落实相关解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