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出赡养费 九旬老母将被“赶出”养老院

养老院 2020-02-05 11:54www.yanglao9.com养老院价格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的张强今年56岁。他说,自己前段时间被查出患有肝硬化,而且情况不容乐观。张强坦言,自己可能时日不多,但有一件事他却始终放心不下。
 
原来,张强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父亲多年前就已经过世。两年前,母亲不慎摔伤,无法独自生活,姐弟三人便决定,一起出钱送母亲去当地的社会福利中心。原本一切都相安无事,可三个月前,张强的姐姐张虹突然不再出那800元钱的赡养费了。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和情感专家辛老师来到张强母亲所在的社会福利中心。社会福利中心工作人员说,如果张强超过十天不缴纳费用的话,社会福利中心就有权解除合同,并把张强母亲送回家中。张强坦言,他家中有五个孩子,并且大部分都还没成家。对他来说,把母亲接回家照顾,只能是最后不得已的选择。
 
记者和辛老师在社会福利中心见到了张强的母亲。年近九旬的老人虽说行动不便,但头脑却很清醒。她甚至说,自己活这么大岁数就是在害后人,令人唏嘘。听完母亲的话,张强是既难过又气愤。气愤姐姐突然的不管不顾,气愤姐姐这三个月来的拒不联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让母亲能够安享晚年,张强和记者及辛老师一同前往姐姐张虹家。
 
张虹表示,自己从2017年开始,都按照当初的协议出钱赡养母亲,但自己现在也是有心无力了。丈夫患有糖尿病,每天要吃药,自己挣得少,根本负担不起。但张强说,姐夫患病已经20多年,而且一起协商送母亲去福利中心养老,也是前年的事情。这三个月来,他不断联系姐姐,却一直得不到回应,如今得到这样的回答,张强显得十分失望。
 
通过进一步的了解,原来,在2005年,张强和姐姐张虹的儿子、女儿以及女婿,合伙开了一家鞋行。四个人协议,每人出资7万元,由于其他人当时都没钱,自己便借钱给了外甥和外甥女夫妇,28万全部是由张强一人所出的。结果一年时间不到,由于经营不善,鞋行关门了。因为钱款问题,四人产生了矛盾。2007年,外甥和外甥女还款10万给张强。2011年,张强和他们协商好还款方式,当时并没有注明每年的具体还款日期。如今,张强觉得自己时日不多了,就时常催促外甥和外甥女还钱,这让双方本就敏感的关系,又再次紧张了起来。
 
对于之前的经济纠纷,张虹也是不太满意的。不过她表示,自己并不是因此而故意不出赡养费的,而是因为弟弟今年过早地催债,她也是很无奈。她说,平常每个月,儿子女儿都会给自己寄一些钱,加上她平时种地和捡破烂的收入,都能凑上800块钱给弟弟。可是不久前,由于张强开始催债,儿子女儿为了还债无法给张虹寄钱了,因此她也就开始不再支付每个月800块钱的赡养费了。张强坦言,自己催债不假,但是外甥和外甥女目前还没有还钱给他,甚至电话也不接了。
 
幸老师建议,如果觉得把老母亲安置在社会福利中心,每个月的费用较大,可不可以接到张虹或者妹妹的家中,再来协商三人所要承担的费用问题。但张虹表示,母亲不便和自己一起生活,而且妹妹远在广东,也是不会答应的。因此对于他们而言,最好的办法,还是将老母亲安置在当地的社会福利中心。可张虹要么以风俗习惯为由,称嫁出去的女儿不用赡养父母,要么以自己无力承担解释,就是不愿再继续承担母亲的赡养费用。
 
在幸老师的批评和劝说下,张虹的态度慢慢有所转变。最后,经过协商,张虹表示以后每个月可以出500块钱,妹妹保持原有的数额不变,其余的由弟弟张强支付。第二天,张强就带着钱,来到吉安市社会福利中心,给母亲交清了费用。
 
赡养老人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赡养老人都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是基本的准绳,礼是行为规范,家是讲情的地方,家庭中只有做到法理情平衡,才能够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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