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国两会: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 提高养老金标
2016全国两会,政协委员:建议取消住房,提高金标准。政协委员建议:
建议一,围绕推进“营改增”改革进程,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率4个百分点,简并增值税率为四个级次:13%、11%,6%、0,取消以增值税为基础的教育费附加。
建议二,简并“五险一金”,降低缴费比率。降低养老保险5%,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减少1.5个百分点。下调相关社保费比率对保障水平的影响,通过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金以及推行延迟退休等方式解决。
建议三,取消住房公积金,成立住房保障银行。提出等同于现有公积金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税前抵扣标准,由单位和个人比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缴存到住房保障银行。
建议四,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适当调低财政收入增长预期,坚决不收“过头税”,大幅度消减企业需要缴纳的政府性基金和地方非税收费。
建议五,推进个人所得税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在实施全面二孩的条件下,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征,将纳税人的赡养抚养、按揭贷款等家庭因素计入抵扣范围,补齐民生短板。同时,调低与居民消费升级和刚性支出相关的品类的消费税率。
建议六,两年内免收企业土地使用税。《关于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的提案》建议为,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目前的70元/月提高至120元/月。
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张连起建议称,以培训、减税、补贴等方式帮助大龄人员实现转移就业,解决传统产业冗员和新兴服务业招工难的问题,提高劳动人口年龄和就业参与率,补齐社会保障短板,为提高老龄人口的购买力奠定基础。同时,他建议尽快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分担合理的、可持续的、长期精算平衡的市场化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从政府承担绝大部分养老责任的单一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向政府企业个人共担养老责任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转变。